首 页 - 会 同 - 新 闻 - 生 活 - 政 务 - 招 商 - 视 听 - 旅 游 - 图 片 - 社 区 - 粟 裕
当前位置: 会同之窗 > 生活 > 校园 > 正文 会同之窗  2005-11-18
民办与公办职校待遇将平等
      教育部近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今后要坚持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招生、学校评估、国家职业教育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要将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平等对待。

        民办职业教育正在成为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教育部表示,今后要在民办职业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招生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环境,为民办职业学校牵线搭桥引资办学。对民办学校的建设要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优先审批一批具备条件的民办职业学校,帮助民办职业学校解决好招生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要帮助解决好民办职业学校跨省招生的困难,把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纳入招生计划。同时,帮助解决好民办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问题。

  • 上一个生活:
  • 下一个生活:
  • 评论】【收藏】【打印】【关闭】【顶部】【社区
    - 相关文章 -
    严禁组织学生在交通要道跑步
    每年八亿资助80万中职贫困生
    学生不知“国际学生日”
     
     
    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政府大院二楼 邮编:418300 电话:0745-8822238 传真:0745-8823081 E-Mail:idmei@huitong.gov.cn
    主办:会同县人民政府 承办:会同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