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监督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会同之窗》 2007-12-27 16:10: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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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牵着你的“手”
有人曾经这样形容“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若如此,“一把手”就成了“一霸手”。
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长期的难题。要从根本上防止上述情况出现,归根结底,必须从制度上找出路。
为此,湖南各地在探索和创新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上,把制度建设放在根本,通过实践摸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制度管住决策。长沙市天心区建立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在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由班子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推行决策事项和程序事先设定、集体讨论,先后在23个科级单位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公示、听证试点,提高了决策监督的水平和效果。最近,全区科级领导班子集中考核的民意测评和调查结果显示,机关干部、居民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4%以上。
制度管住用人。许多单位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等制度。长沙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基本实行了公开招聘,对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制度管住用钱。长沙市工商局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每年有计划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监督对象单位的行政性开支、预算内资金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下属单位和社团组织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制度管住工程。长沙市教育局在工程建设方面突出事前防范,局纪委对有重大基建工程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审计提前介入,纪委全程监督。
制度督促自律。各试点单位普遍建立“一把手”廉政档案,将“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进入廉政档案,把家庭财产性收入等纳入述廉内容等,增强了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长沙市工商局制定实施了《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制度》、《党政正职年度廉政工作报告制度》等,督促一把手廉洁自律。
目前,在省纪委的部署下,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全省各地稳步推进。
今年上半年,省纪委首先在全省建立起党风监督员制度,出台了《聘任党风监督员暂行办法》,9月初,省纪委从省党代会代表、十七大代表及基层党员中聘请了22名党风监督员,义务履行党风监督职责,每届聘期3年。
全省各市州和各部门纷纷动作,积极探索建立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除邵阳、长沙外,衡阳、怀化等地都实行了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株洲市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检查评议制度,益阳市出台了《整合监督资源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把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子女的从业及收入情况向社会张榜公示,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和实施了对行政“一把手”的监督制度。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亲自深入试点单位考察和部署。他指出,监督的关键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这既是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他认为几年来湖南在这方面的努力,改变了本属于集体行使的公共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决策失误和权力滥用,促进了一把手规范用权、依法办事,形成了新的决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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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未知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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