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冬征兵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4、征集时间。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对赴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征兵时间将提前,并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二、今年新出台的优抚政策
一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2000—15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4500—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左右经济奖励。二是深化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公务员考录时,笔试总分加10分;每年安排50%以上的专武干部招录指标,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三是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在原有安置政策的基础上,经县委常委议军会研究决定,从明年起,我县每年还从优秀退伍士兵中招录四名事业编专武干部。四是加大拒绝服兵役处罚力度。凡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规定为:罚款500至3000元;2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今冬征兵工作大体安排
一是部署准备阶段。9月底前完成。主要部署征兵工作任务;审查预征对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目测初审。二是组织搞好征兵“宣传月”活动及体检阶段。10月1日至31日,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今年体检时间是11月1日至7日。三是对场地合格青年政审和家访阶段,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5日,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审查。四是复查复审阶段。11月26日至30日,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同时做好进藏进疆新兵提前起运工作。五是定兵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9日。主要是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审批定兵;对批准入伍的新兵进行张榜公布。六是新兵运输阶段。时间为12月10日至31日。主要工作是联系运输车辆,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欢送新兵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