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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出台鼓励社会造林政策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本站原创

    近日,会同县召开全县林业大会,会议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造林的优惠政策,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再造速生工业原料林22。5亩,实施林业第二次创业,努力实现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竹木加工提升、森林资源增长四大突破。
为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干部群众“都来栽树”,日前,县委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决定》,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商品林的意见》,印发了《会同县商品林活立木流转管理办法》,对林木的税费政策、采伐政策、投资政策做出新的规定:自2005年起,营造的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时按规定征收的育林基金70%返回给生产经营者专项用于造林育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必须投资造林一亩以上,个人造林100亩以上者,可给予3个月带薪假期从事造林,个人造林500亩以上者,可带薪离职三年从事造林;鼓励利用长期荒芜的荒山、荒滩、荒坡开发商品林,其林木收益归投资经营者所有。
优惠政策一出台,立刻在全县干部职工群众中引起积极反响,目前该县今冬明春3.5万亩造林任务已全面落实,县林业局3000亩高标准样板林正紧张炼山整地,不少干部群众已踊跃报名投资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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