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位于县城西区,1999年出让给该县财政局作为办公、宿舍用地,到目前为止,只修建了一栋占地600多平方米的宿舍楼,剩余5842平方米的土地闲置至今。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闲置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法收回了该宗地剩余土地使用权并公开挂牌出让,有3家单位报名竞价,最终福建开发商何财明以每平方米1878元竞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款达1097.1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