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晓 谭红生 甄晓连 3月25日,笔者从会同县民政局获悉:在3月初召开的全省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该县作为全省32个由港澳特区政府捐赠资金援助的“农村安居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县”之一,将用受援的400万元资金按10000元/户的补助标准,帮助全县400户农村困难群众改造或兴建新居,从而极大鼓舞了他们灾后重建的工作热情。
据悉,“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是帮助因灾倒房户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无房或严重危房改造或新建住房。为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县特此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即对援建对象严格按“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审批,对确定的“农村安居工程”援建户要求在今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7月份将进行检查验收。与此同时,该县制定出台了系列配套优惠政策,要求县建设部门免费设计2—3套建设图纸供援建户选择;林业部门对援建户木材指标实行单列增补,及时下拔建房民用材指标;国土、建设部门免去援建户一切用地、建房的行政性收费,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批手续;国土、水利部门免费为援建户建房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帮助其合理选择建房地址。
另据该县民政部门介绍,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县还将按“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和原地改建为主的原则,注重发挥村组群众的主导作用,确保做到任务、公示、资金、建档、标识、验收“六到户”,并将项目建设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灾害的预防搬迁和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对任务不能如期按质完成或弄虚作假、贪污挪用项目资金的将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