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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令 通缉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新华网

胡星照片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06年4月10日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到客运站检查(资料图)来源:宣威广电

人民公安报1月30日报道 日前,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

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胡潜逃。

公安部发出的A级通缉令显示胡星的个人资料如下:胡星,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0103195810160614,籍贯为湖北省松滋市,身高168厘米,云南昆明口音,国字脸,中等体型。户籍住址与现住地址均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栋10号。会讲普通话。

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

其曾任昆明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王和岩】1月30日下午,新华社公布了一份中国公安部1月26日发布的A级通缉令。通缉令称,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叫胡星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胡现已潜逃。

《财经》记者经多方求证获悉,被公安部通缉的胡星,系现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此前曾任昆明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

据了解,在胡星潜逃前数日,昆明当地从事高速公路广告牌业务的两名公司高管被检察机关带走,据传是为调查胡星涉嫌受贿之事。

知情人士介绍,该两名公司高管在胡星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主要从事昆明市的市政路牌广告业务;在胡星出任交通厅副厅长后,他们又跟随其转入高速公路领域,在外界看来,并无悬念地拿下高速公路路牌广告业务。

云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显示,胡星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是在今年1月17日上午。当时他到云南省委党校,为云南省委组织部举办的“老挝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专题介绍云南交通建设。

通缉令显示,生于1958年的胡星为湖北省松滋市人,户籍地为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栋10号。公安机关为此悬赏人民币5万元。


 作 者:宗边文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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