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记者8月8日从怀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从今年7月至2008年6月,怀化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有所增加,其中,怀化市区及鹤城区由上年度420元/月调整为480元/月,每月增加60元。
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南省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31号)文件,经怀化市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1日期间,怀化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作如下调整:怀化市区及鹤城区、中方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420元/月调整为480元/月;沅陵、辰溪、溆浦、麻阳、新晃、芷江、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通道,由原来400元/月调整为440元/月;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作了调整,具体标准如下:怀化市区及鹤城区、中方县,由原来5.0元/小时调整为5.6元/小时;沅陵、辰溪、溆浦、麻阳、新晃、芷江、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通道,由原来4.5元/小时调整为5.2元/小时。
“这次对怀化各城区及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是依据怀化市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提供的2006年度人均最低月生活支出数、赡养人口系数、平均工资水平、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怀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数据,”怀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资科谢科长向记者介绍,“按国际上一般算法测算出怀化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