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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会同县政府办公室

会政办函〔200696

 

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197号)规定,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12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12日(星期二)、3日(星期三),20061230日、31日上班。

二、春节:218-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5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1-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29(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10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29日、30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作 者:未知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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