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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会同之窗》 2008-3-28 9:19:21 来源:会同之窗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会政函〔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5〕46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的执法责任状的规定,经考核评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等29个“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一等奖单位4个、二等奖单位7个、三等奖单位18个)和林章宝等60名“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高椅乡人民政府、盐务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消防大队、体育局、卫生局、供销联社等7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做出更大的贡献。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先进为榜样,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一、先进单位(29个)

一等奖: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监察局    财政局   公路局

二等奖: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公安局  统计局  房地产局

教育局   审计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等奖:若水镇人民政府  坪村镇人民政府  林城镇人民政府 团河镇人民政府 漠滨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金龙乡人民政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监督所 烟草局  信访局  供水公司   林业局  地税局 环卫局  质监局  水利局   企保局   国税局

二、先进个人(60人)

林章宝  贺四清  聂鹏天  吴金生  陈  军  李怀玉  粟泽成

张才顺  刘采光  李文广  罗永山  甄晓荣  佘伟青  贺丽娜

陈家宴  满延河  梁厚辉  杨  清  林小侠  陈阳煌  杨永波

梁自军  蔡周宽  杨四清  贝仁礼  梁  娟  宋显主  梁  耀

龙满成  罗  斌  梁  斌  明建平  谢开盛  王湘华  伍宏明

蒋  岚  丁学球  唐顺生  唐宏伟  伍荣波  粟晟韬  蒋振兴

丁祖祥  杨  平  覃永锋  刘丽萍  李永春  江  纯  杨海滨

明海波  彭  林  杨继荣  林章军  潘明华  石定江  李显明

马良君  许秋香  吴声海  粟一凌 


 

作 者:杨清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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