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会政函〔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5〕46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的执法责任状的规定,经考核评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等29个“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一等奖单位4个、二等奖单位7个、三等奖单位18个)和林章宝等60名“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高椅乡人民政府、盐务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消防大队、体育局、卫生局、供销联社等7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做出更大的贡献。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先进为榜样,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一、先进单位(29个)
一等奖: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监察局 财政局 公路局
二等奖: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公安局 统计局 房地产局
教育局 审计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等奖:若水镇人民政府 坪村镇人民政府 林城镇人民政府 团河镇人民政府 漠滨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金龙乡人民政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监督所 烟草局 信访局 供水公司 林业局 地税局 环卫局 质监局 水利局 企保局 国税局
二、先进个人(60人)
林章宝 贺四清 聂鹏天 吴金生 陈 军 李怀玉 粟泽成
张才顺 刘采光 李文广 罗永山 甄晓荣 佘伟青 贺丽娜
陈家宴 满延河 梁厚辉 杨 清 林小侠 陈阳煌 杨永波
梁自军 蔡周宽 杨四清 贝仁礼 梁 娟 宋显主 梁 耀
龙满成 罗 斌 梁 斌 明建平 谢开盛 王湘华 伍宏明
蒋 岚 丁学球 唐顺生 唐宏伟 伍荣波 粟晟韬 蒋振兴
丁祖祥 杨 平 覃永锋 刘丽萍 李永春 江 纯 杨海滨
明海波 彭 林 杨继荣 林章军 潘明华 石定江 李显明
马良君 许秋香 吴声海 粟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