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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廉政建设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廉政建设

一、政府采购工作纪律
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举措。做好政府采购是我们应尽的历史责任,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这项工作在我市健康的开展,为此,特定如下纪律:
1、以“敬业、廉洁、务实、高效’,为工作指针,树立良好的形象,形成良好的作风,将政府采购中心办成市政府对外的文明“窗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政府采购的信息要公开,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对供应商应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招标采购要“货比三家”,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购。
3、政府采购工作要公开规章制度,公开运作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监督检查。
4、工作人员要做到“四不准”即在具体的采购时,不准说情,不准搞小动作,做私下交易,不准收受礼金、礼品和不得参加有影响政府采购公正的活动。

二、政府采购中心职业道德规范
1、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务实高效;
4、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5、工作主动、精益求精、言行文明;
6、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作风过硬;
7、对供应商一视同仁,保守供应商秘密;
8、帮采购机关释疑,使采购机关满意。

作 者:佚名   编 辑:admin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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