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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治理赊帐消费出新招:严禁签单挂帐消费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县纪委调研室
          会同县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到县内消费场所签单挂帐久拖未结,且数额较大,引起了群众不满的问题,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监察局于二00五年元月二十四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铺张浪费的通知》(会纪发[2005]1号)。该文件就严禁签单挂帐消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好本单位本部门到商店、酒家、宾馆、茶馆、舞厅等消费场所签单挂帐消费的不廉洁行为。在春节前必须结清本单位本部门签单挂帐的帐款,确实有困难尚不能结清的,必须作出限期付款计划,并向县纪委报告。未结清签单挂帐消费帐款的,领导的手机话费不准报销,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的生活补贴、误餐费、奖金等暂不能发放,结帐付款后,经县纪委同意才能补发。逾期六个月乃未结清帐款的,单位班子成员和签单当事人的生活补贴与误餐费等一律不准发放(不能补发)。今后严禁签单挂帐消费,确实因特殊情况签单挂帐消费的,必须自签单挂帐之日起30日内结清帐款,违者除追究签单当事人和该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外,还要从财政划扣该单位经费用于结付该单位签单挂帐的帐款。
          如此同时,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监察局就严禁签单挂帐消费事项还向各商店、酒家、宾馆、茶馆、歌舞厅等消费场所下发了《致各消费场所经营者的公开信》,把治理赊帐消费落到实处。
作 者:林世文   编 辑:admin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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