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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方案
《会同之窗》 2007-7-20 10:48:12 来源:县委组织部

关于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
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精神,拟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派原则
以从县直机关联乡单位选派为主,以从乡镇机关选派为辅。
二、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科员以上干部,原则上要求50岁以下;
2、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能够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3、热爱农村和农业工作,具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从事农村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
4、身体健康。
三、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村党支部战斗力,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选派程序
1、由乡镇和县直机关向组织部推荐,确定拟选派对象。
2、由组织部根据选派对象的特点,结合村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3、驻村的第一书记由乡镇党委按程序行文。
五、任职年限
原则上为3年,从当地乡镇党委正式下文之日起计算,不受届期影响。
六、管理办法
1、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所在村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任期目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班子建设等,要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2、加强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年终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以乡镇党委、县农村办、基层办为主,年终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以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为主。在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中发现不胜任工作的,及时予以调整,重新选派。任期满经考核,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将予以优先提拔重用。
3、严肃纪律。每月出勤时间不得少于22天(住村时间不得少于15天),年总出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年终不得评优。队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律实行审批制度,请假5天以内,由所在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批,需请假6天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审批,未经请假的,按旷工处理,全年请假20天以上的年终不能评优。
4、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不准酗酒闹事,不准参与打牌赌博,不准哄骗和索拿卡要群众财物,不准私自向农民低价采购农副产品,不准用村级集体资金和项目资金作伙食费和电话费。
5、队员按每月实际驻村天数,填报驻村补助费,每天补助标准为6元。试点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县委基层办管理,其他村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解决。在住宿农户家就餐,每餐交生活费2元,并每月结算一次。队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按在职在岗人员相应标准发给,手机话费按同级实职领导职务标准发放,队员每月由原单位报销2次往返车费。选派的党员干部任职期间与原单位行政关系不变,工作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
七、时间要求
整个选派工作要求在5月17日前完成,乡镇、县直机关必须在16日前将选派人员呈报组织部。

作 者:佚名   编 辑:idmei  浏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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