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政人〔2007〕9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付良云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下列同志按时退休:
县纪委正科级干部付良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正科级干部吴受钟;
金龙乡人民政府正科级干部龙章明;
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杨秉成;
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罗本璞;
县供销联社正科级干部粟放香;
县编委办正科级干部沈大金;
县总工会副科级干部朱虹宇;
县广播电视局副科级干部李康南;
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伍子明;
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伍明顺;
县工商联副科级干部杨秋生;
青朗小学副科级干部唐昌彩。
以上同志的退休时间和退休费从其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下个月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