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提案办理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平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对于提案办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如何在办理工作中落实这一指导作用,笔者认为,应从思想认识上、工作落实上、办理质量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大发展。
一、从办理思想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深度,破旧立新,树立科学的认识观。科学的发展观来源于对事物变化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是马克思辩证唯物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过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努力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办理工作必须追求的目标。因此,在认识上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以便指导自身的工作实践。一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础。这就要求,办理工作必须始终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高度,围绕经济工作、紧扣经济工作、发展经济工作,将重点提案纳入政务决策,积极采纳委员提案的建议和意见,把他作为政府和各部门办事情、作决策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要求,办理提案工作必须一切从提高委员的满意率出发,换位思考,时刻关注委员的实际需要,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在政府系统形成尊重提案、尊重委员、尊重政协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政府系统争先创优的工作意识和良好氛围。三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运筹、协调发展、兼顾各方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树立“大办理”理念,调动各方力量来发展办理工作,不仅承办单位要率先示范,而且非承办单位也要献计献策 ;不仅县政府办、政协提案案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而且各承办单位也要扎实工作;不仅政府系统要尽心尽责,其它党委部门也要通力配合。
二、从办理实践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高度认识新时期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办理观。办理提案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首先,具有政治法律上的重要性。政协委员提提案是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办理提案工作,既履行了宪法和法律,也逐步完善了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其次,有利于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政协委员来自各条战线,身居各个岗位,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搜集、整理出来的提案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愿和呼声,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扎实办理好提案,能够提高委员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和增强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最后,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政协委员中聚集着众多的人才,他们的进言献策都是在充分调查和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形成的,能切准社会经济发展的症结,是笔宝贵的财富。认真办理好这些提案,对于帮助和改进工作,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着巨大作用。既然办理工作有位,理所当然我们要有为。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办理观,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强化领导,健全制度。一是领导亲为。提案办理工作能否抓出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政府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不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督办和把关,还要坚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亲自参与具体办理工作,努力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过问办理工作,亲自把好答复件的政策内容关,亲自办理重点提案,亲自督促落实办理成果,亲自征求委员意见。二是要坚持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由县长主管,常务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具体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承办单位行政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体系。三是要严格办理程序。2003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这为我们办理工作提供了操作性的法规依据,必须依法依规搞好办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好,我们结合会同具体实际,推陈出新,就办理职责、办理原则、办理程序、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由承办单位先深入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交由分管领导认真研究写出承办答复意见,交单位一把手审定签发后,送县政府办审定,再提交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成为正式件后,由承办单位上门征求意见,不满意者重新办理。同时,建立完善了督查督办制度、重点提案办理制度,使办理工作从交办、催办、审核、签发、反馈、跟踪落实、奖罚等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从办理质量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全方位审视群众路线在办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履行职责,树立科学的群众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走群众路线是办理工作的生命与活力所在。坚持群众路线,首先要唯“实”。在办理提案中,要杜绝文字游戏,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办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办法,绝不凭委员提出的文字材料闭门造车、自作主张办理。凡是能够办到的,立即就办;凡是能够争取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现实条件不具备、短期内不能办到的,也要实事求是向委员解释,以求得理解和支持。其次要善于谋“实”。要正确处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提案虽然是局部的、具体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孤立、简单地处理问题,而应该把办理工作当作业务工作的动力和改进机关工作的重要环节来对待,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中找出带规律性、普遍性的东西,加以分析研究,通过认真办理好单个提案,达到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的效果。再则要做“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办理提案中,要增强和落实好群众观,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一方面,要集中力量保重点,创造条件办实事,不能仅仅满足于“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而要抓落实,尽心尽力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每年通过提案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才能赢得委员满意,群众满意。另一方面,要倾听人民呼声,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最后要善于做“实”。坚持群众观点,落实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办理工作的大发展,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办理队伍。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办理的全局观念,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始终把全局意识作为考虑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立足点。要增强为委员、为政协服务的感情,帮助委员解决各种问题。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团结协作,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关心人、培养人,凭实绩用人。要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