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重点 加强财源建设
会同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婉玉
财源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当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强县级财源建设、保持较快的财政增长速度显得越来越重要。从我县的情况来看,自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业税基本固定,对财政增长的贡献有限。且根据国家扶持“三农”政策,在几年内将逐步取消农业税。同时,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短期内难以有大的作为。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我县财源建设,必须始终突出四个重点。
一、突出工业支撑,夯实财源主体
欠发达地区的财源建设,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农业财政、工业财政、第三产业财政。目前,我县财政还正处于农业财政向工业财政的过渡转型期。要快速完成这个过渡期,对于我县财源建设而言,必须强化工业财源第一位的观念,把主攻工业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精心培育支柱产业。要依托我县丰富的竹木、水能、农副产品资源因此,重点发展竹木、水电及电力冶炼、农副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切实改变过来我县工业“小而散”、“小而全”的状况。要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我县骨干财源,全面提升我县工业总体水平。
二是要深入推进企业改革。要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切实抓好工业企业的改制。采取兼并、收购、联营、控股、参股、卖断等多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依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工业的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优势资产的聚集和扩张。三是要抓好技术改造。紧紧围绕“上档次、降成本、扩规模、出名牌”的要求,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四是要抓好国有资产的运营。要从国有资产运营的角度,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并综合考虑政府的收益、财源的稳固与增加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问题。对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高、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和国有资产收益率低的企业应坚决退出。
二、突出项目带动,增强财源后劲
项目是投资的载体,是财源建设的基石,对加强财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直接提供一部分税收;另一方面,项目建成以后,可以形成稳固的财源。今年,省委、省政府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给会同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县委、县政府把今年作为“项目带动年”,并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项目工作。一是要抓好项目库建设。今年以来,我县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精心制作了一大批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并纳入项目库管理,使所有项目都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项目册、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外宣传,把项目有选择、有目的地推介到广大投资者中去,与投资方的兴趣点相吻合,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跑部进厅”的力度,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省里实施湘西开发战略的契机,研究项目,利用好有关扶持政策,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笼子”。三是要加大重点项目的实施力度。对于年争取到的各个项目,要抓紧资金的衔接和落实,加快工程建设。重点要抓好交通、城建、通讯、电力、水电站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我县基础设施条件。
三、突出招商引资,壮大财源总量
招商引资是当前我县扩大经济总量、调整经济结构、培育经济增长点的关键性措施,也是壮大财源总量的根本出路。要牢固树立“无外不活、无外不快”的思想, 大力推行“全民招商”,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拓宽渠道,广泛开展招商引资。要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干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通过各项政策措施,鼓励他们亲商、重商、甚至经商,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联系广泛的优势,努力扩大招商引资线索和创造招商机会。二是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降低招商门槛。在进一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保护投资的信用环境建设,教育、引导单位和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与外商诚实合作。要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为外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继续在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通过改革,进一步减化审批职能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收费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满意地服务,真正做到靠优质服务“招商”、“留商”和“以商招商”。三是努力改进招商方式和手段,逐步规范招商秩序。要切实搞好招商策划,规范招商秩序,提高招商效率。要对招商策略、媒体宣传、项目推介进行全面整合,并逐步在招商方式和手段上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资源、环境招商逐步向人文招商转变,由政府招商向企业招商转变,由填空式招商向规划式招商转变。
四、突出民营主导,增添财源活力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我县要加快发展,必须突出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在扩大规模、调整结构、提高档次上着力下功夫。要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实施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结合起来,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措施得力。要全面落实各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产业领域,突破发展空间限制;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突破市场机会的不均等;进一步放活融资方式,突破融资难题;进一步推进体制、技术、管理创新,突破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的束缚;进一步放手优化发展环境,突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切做法和规定。要引导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和市场分工,向外向型、科技型发展。要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合作、合资、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要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或参股的形式,进入法律未禁入的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