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2250000/2017-00060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
发文日期:: | 2017-08-07 | 主题分类: | 土地征收 |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椅乡高椅古村停车场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HTDR-2014-00016 会政函〔2017〕60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椅乡高椅古村停车场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会同县高椅乡高椅古村停车场项目用地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7〕政国土字第1014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位置符合县总体规划,征地范围涉及高椅乡高椅村,具体四至范围以附图为准。本项目涉及的地类分别为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6151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执行。
三、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征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高椅乡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和迁坟登记,对逾期未登记的坟墓,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四、在征地范围内的非法建(构)筑物,按有关规定由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