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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08 09:0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报批的《湖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会同县会同县沙溪乡、团河镇、金子岩侗族苗族乡、坪村镇、林城镇、马鞍镇、炮团侗族苗族乡、广坪镇、青朗侗族苗族乡,总投资3799.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各个水库的大坝加固、溢洪道的新建和维修以及输水和泄水建筑物的修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或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管理,施工现场安装遮挡设施;定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场、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扬尘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定期养护;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地貌恢复;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渠道等水体内的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

6.开展环境监测。对施工扬尘、噪声进行定期监测。

7.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及时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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