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16:17 信息来源: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
青朗侗族苗族乡关于印发 2023 年底暨2024年“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青朗侗族苗族乡2023年底暨2024年“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朗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青朗侗族苗族乡 2023 年底暨 2024 年“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春节和两会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会安委(2023)18号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黄丽丽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甄会生 副乡长
成 员: 乡派出所、乡应急办、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道安办、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及乡各中心主任。专项行动办公室设乡应急办。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出1名工作人员组成、明确公务应急车辆216参与整治阶段打非工作。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 30日-2024年4月 30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 (2023 年 11月 30日到 12月 5日)。乡应急办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负责人进行全方位动员部署,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打非治违”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同时对所辖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建立台帐,对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研究。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23 年12月 6日到 2024年4 月 20日)。1.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乡组织公安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人员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进行集中整治。2.乡“打非治违” 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严厉打击,重点整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 (2024 年4月21日到4月 30日)。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对乡两个集镇7家烟花爆竹企业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验收,并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乡安委办将此次“打非治违”工作作为乡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打非违法”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重点对居民集中居住区、闲置的厂房、院落、集贸市场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其中朗江村、青朗村、东城村为此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集镇。
(二)非法生产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建设的,以及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类别进行生产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其中的坡脚村已停工封闭原采石为重点检查目标。
(三)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四)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烟花爆竹场所的
(五)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2. 非法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历史的村、户、人员等,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落实专人负责清理检查。要严防停产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防其他地区退出转产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本地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四、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乡应急办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打非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打非行动”的组织实施;乡安委办和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组要加强“打非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掌握情况,统筹推进“打非行动”的深入开展。本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由乡安委会负责组织,乡派出所为牵头责任单位,应急、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村民委员会为责任单位。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乡派出所: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主要是对我县辖区内非法违法运输、储藏、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清缴、处罚;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组织销毁、处置。
乡应急办: 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辖区内批发企业、取得或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 ) 许可证的个体工商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行政处罚。
乡道安办: 负责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主要是依法查处车辆改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的车辆,对不符合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查处和行政处罚工作。
乡执法大队: 负责对集镇、村(居 )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市场乱设乱摆、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零售点进行整顿和行政处罚工作。
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居)各中心站所: 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打非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报送乡应急办。负责对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点进行清查,对进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并做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直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委员会要充分认识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成立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专项领导小组,配合乡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乡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终绩效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组和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上报县公安机关依法子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县融媒体乡镇部门平台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五)信息上报。要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闭环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报送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每7天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含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清单、打击处理清单、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其他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投诉 ) 电话:0745-87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