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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01 17:29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6月28日,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贸易市场,商超企业,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在活动现场,法规宣传组制作横幅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翻印了1000册新修订的《条例》向过往市民发放工作人员重点宣讲了《条例》中关于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细化规定。

经营主体宣讲组深入新世纪优果、大牛超市等经营主体,向经营者宣讲了《条例》中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保护义务等相关规定。

企业宣传组走进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湖南博嘉魔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一法一条例进企业”活动,向经营企业宣讲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完善网络消费等规定


据悉,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38件。其中受理咨询8件,投诉95件、举报35件。涉及争议金额2.1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万余元。诉转案3件正在处理中。做到了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核查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