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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37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领域,动态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合法合规;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政府网站公开专栏设置;监督保障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调度与考核评价,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141号,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3139,电子邮箱91207725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42条,人事类信息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法定信息67条。2025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制发、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个,无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线下2条公开政务信息申请,其中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属于申请公开行政执法案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均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和责任,确保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乡镇执法中队等二级机构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有效运作。

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准确。

三是通过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红网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耐心做好解答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及局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核考评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做到保障,及时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要求更新发布,做到各栏目内容紧跟工作推进情况,让群众通过政务网,准确及时看到我局工作情况,了解应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442件:其中普通程序处罚45件、当场行政处罚390件,不予处罚7件

行政强制

32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6

 0

9

 1

2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分级分类发布时限标准。明确各类政务信息的发布时限要求,紧急类信息(如突发事件、重要政策解读等)需在事项发生或文件印发后24小时内发布;常规类信息(如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需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统计数据、年度报告等周期性信息需在数据汇总完成或报告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2.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简化信息发布审批环节,建立“源头采集—初步审核—复核发布”的快速通道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人和审核时限,每个审核环节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

3.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计划,邀请政务信息公开领域的专家、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骨干授课,内容涵盖信息公开范围、发布规范、保密审查、舆情应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4.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与渠道。主动挖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信息,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民生实事进展等,增加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丰富信息发布渠道,除政府门户网站外,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信息,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覆盖面,间接提升公开频次。

二)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针对问题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均衡,公开内容不够精准。

是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研判能力仍需加强。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问题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业务部门精准落实公开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专题研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对复杂事项的研判和办理能力,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精准高效。

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提升能力,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四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员,将报送信息纳入考核体系。

五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信息中心及其他单位的交流,借鉴经验,相互学习,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