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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法院:维护法官尊严 树立法律权威

发布时间:2016-08-04 00:00 信息来源:

2016年8月3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人梁某某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

梁某某系会同县金竹镇岩脚村人。8月2日上午,会同县人民法院对梁某某之父诉被告林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公开宣判,梁某某因对判决结果不服,便在法院哄闹、冲击法庭,不准被告林某离开法院,随后又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侮辱、威胁办案法官及其家属的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梁某某的行为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性质恶劣,为维护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确保法官的人身安全和依法履行职务,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米久松表示:我们在要求法官依法文明办案的同时,坚决依法保障法官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决不让法官流着血、含着泪办案,坚决依法严惩扰乱审判秩序、侮辱、谩骂、威胁、殴打、诽谤、诬告法官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生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安定、有序的审判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