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9 00:00 信息来源:
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怀化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745-8850589
通讯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49号
邮编:418300
附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清单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怀化市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有些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了解不多,对突出环境问题情况不明、底数不清。 | 县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 |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未形成自觉行动,缺乏统筹谋划,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抓一件是一件。 | 县人民政府 |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
3 | 一些地方领导的政绩观、价值观有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先天赐予与后天作为”的关系,认为怀化有先天的生态优势,环境容量较大,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存在先发展后治理、温饱重于环保的思想。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7 | 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些地区和部门强调客观原因,监管执法不敢动真碰硬,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11 | 环保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大部分县市区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突出,环境执法、监测、辐射和固废监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与打造一支坚强的生态环保铁军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 县人民政府 | 2019年4月 |
12 | 环境执法车辆装备不够,公车改革后,溆浦县没有环境执法车辆,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县市区环保局都只有1台执法车辆。 | 县人民政府 | 2019年4月 |
13 | 打击环境违法违规的力度不够,怀化市在环境违法问题上立案数量偏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不健全。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22 |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已经明确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塑料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但怀化市还没有落实到位,导致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责推诿、监管缺失;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也未厘清。 | 县人民政府 | 2019年4月 |
24 | 全市还没有真正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31 | 部分垃圾填埋场未按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没有安装在线监控,渗滤液超标排放。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40 | 督察组现场抽查鹤城区、会同县的部分工地,发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55 | 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普遍存在尾矿库未验收、未编制应急预案、渣场渗滤液未收集和处理等问题。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60 | 今年怀化市要完成3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只完成110个,任务完成进度相对滞后。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63 | 很多农村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是采取简单焚烧的方式处置。 | 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