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2 13:3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要求,现就团河镇鹰嘴界水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会同县团河镇向阳村村民委员会为保障王家店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及周边近万名群众的日常生活用水,利用会同县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在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半冲坪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1162公顷(1162平方米)新建鹰嘴界水厂。
二、整改要求
立案查处,恢复植被,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立案查处到位。县林业局对团河镇向阳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团河镇鹰嘴界水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会林罚决字[2019]第6号),罚款23240.00元。
2、植被恢复到位。2019年8月,向阳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劳力栽植树木、种植草皮、撒播马尾松种子等,植被恢复到位。
3、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到位。2021年3月,长沙尚文科技有限公司对鹰嘴界水厂项目建设进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2021年6月,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
4、行政许可到位。2021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保许准(湘)〔2021〕1号准予团河镇鹰嘴界水厂项目行政许可。
现将团河镇鹰嘴界水厂项目建设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联系电话:0745-8827730
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