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0 09:44 信息来源: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交通运输部门对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工作研究少,重点任务部署滞后,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日常监管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坚持对标对表、精准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分级负责,制定科学、精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整改验收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中,确保全面整改、销号到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
整改措施 |
1.强化宣传,增强意识,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2.全面落实交通领域污染防治和日常监管工作职责。 |
整改完成情况 |
1.强化宣传,增强意识,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播放电子显示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会议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污染防治、生态环保工作中,组织在建项目施工人员、水运企业等人员学习扬尘污染、船舶污染等管理规定,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利用乡镇赶集日集中宣传3次,发放船舶防污染等资料1000余份。 2.全面落实交通领域污染防治和日常监管工作职责。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内部环保工作职责分工,建立了《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4年10月10日通过密集式的洒水抑尘,植草盖网防护,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督查反馈“G209坪村至林城公路项目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黄土裸露”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大交通领域道路运输车辆污染、在建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船舶污染的日常监管执法,2024年船舶污染日常巡查累计28次,出动巡查人员92人次,检查船舶39艘次,其中渡船13艘,客船26艘,主要检查了船舶垃圾、油污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收集转运。2024年完成了11起货运扬撒案件的查处,罚款金额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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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06.06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8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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