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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予以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9 17:21 信息来源: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予以注销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核查以下教练车已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请以下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并携带相关资料及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证明》到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予以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7月8日

达到报废年限车辆明细表

车辆号牌

车辆状态

检验有效期至

使用性质

车辆所有人

NJT35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28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29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41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2学

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9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3学

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8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27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1学

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7学

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36学

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

NJT42学

达到报废标准

2025/7/7

教练

会同县骏安驾校(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