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7-20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政人〔2006〕2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聂鹏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聂鹏天同志任县法制办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罗斌同志任县法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茂同志任县房产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翠平同志任县房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覃正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何俊禄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龙益军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甄小群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永波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丽冬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唐正科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贺宏展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正科);
张克球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林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杨运军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
蒋茂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
王育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谭祥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素萍同志任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局长;
罗永山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正科);
梁金香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正科);
免去唐永祥同志广坪派出所所长职务(不保留副科级);石德星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正科);
唐小平同志任县安监局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安先同志县安监局局长职务;
刘观红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清燕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龙克云同志兼任县防洪管理站站长;
免去王跃明同志县防洪管理站站长职务;
陈雨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〇〇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