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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聂鹏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20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政人〔2006〕2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聂鹏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聂鹏天同志任县法制办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罗斌同志任县法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茂同志任县房产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翠平同志任县房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覃正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何俊禄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龙益军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甄小群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永波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丽冬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唐正科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贺宏展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正科);

张克球同志任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林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杨运军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

蒋茂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正科);

王育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谭祥文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素萍同志任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局长;

罗永山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兼)、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正科);

梁金香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正科);

免去唐永祥同志广坪派出所所长职务(不保留副科级);石德星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正科);

唐小平同志任县安监局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安先同志县安监局局长职务;

刘观红同志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清燕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龙克云同志兼任县防洪管理站站长;

免去王跃明同志县防洪管理站站长职务;

陈雨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〇〇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