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0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谭祥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粟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刘涛、杨清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良平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王育生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梁红同志县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粟礼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少锋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唐家庆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
佘邦西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免去龙忠心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龙湘荣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龙世银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粟伟明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邓建永同志任县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杨军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