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 信息来源:
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
本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抽查本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质量。4、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及餐饮服务的稽查工作;依法查处制售相关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处罚违法违规的责任人。5、负责对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中药材集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的发放、变更进行初审。6、承办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情况
1、2015年预算收入14475百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075百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0百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0百元。
2、2015年预算支出14475百元。具体安排是: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065百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百元。
项目支出:食品药品检验费2880百元,食品药品专项工作经费1000百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支出1260百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支出480百元,上缴政府统筹支出660百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930百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0百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百元。
2015年8月2日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公开表 | |||
单位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百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3,875 | 一、基本支出 | 8,195 |
经费拨款 | 12,075 | 工资福利支出 | 7,065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800 | 社会保障费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60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30 |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四、社会保险基金拨款 | 0 | 二、项目支出 | 6,280 |
五、上级财政补助 | 0 | 专项支出 | 5,620 |
六、其它收入 | 0 | 其他支出 | 660 |
本年收入合计 | 14,47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475 |
七、上年结余 | 0 | 三、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4,475 | 支出总计 | 14,475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单位:百元 | ||||||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其中: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930 | 630 | 3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