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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19-11-25 10:57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会同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25

根据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由我办起草报请县司法局制定并发布施行的《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已经我办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杜绝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37项证明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确有必要。

二、制定本文件的主要依据。制定本文件的主要依据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湘政办201886号)

三、制定本文件拟解决的问题。拟通过下发此文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