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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19 16:09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出台《会同县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的必要性

第一、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国务院在2016612日发布的国发20163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文指出,将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适龄青年不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拒服兵役,将会影响其个人征信,同时也会对其考学、考公、就业、出行、借贷、住房等多方面事务造成不利影响,依法依规受到严厉惩罚!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阶段。为切实做好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文件通知要求,20211月会同县人武部军事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特制定《会同县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并报人武部首长批准和上级兵役机关备案。

(二)合法性审查阶段。118日,会同县人武部将《通告》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该《通告》制定主体适格、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会同县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定兵役登记时间;二是规定兵役登记的对象;三是兵役登记的方式;四是逃避兵役登记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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