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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10 11:38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会同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及《怀化市本级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怀政办发〔2022〕9号)我局牵头草拟了《会同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2021年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以及2023年11月省委书记沈晓明来怀调研工作时提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共68项)、审批改为备案(共15项)、实行告知承诺(共39项)、优化审批服务(共405项)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我县实施(审批层级县级)的改革事项中,中央层面设定的有70项,直接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26项、优化审批服务35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有1项,按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相关部署,县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会同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多次修改,形成了现《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证照分离”改革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深化“放管服”的重要举措。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明确“证”“照”本质,厘清市场准入与行业准营界限,完成破除证照关联的“最后一公里”,使涉企关联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到审批频次较高、改革预期效果较为明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证照分离”和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各项改革,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经营许可,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全面提高办证办照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监管。在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全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后续监管,由封闭式的准入管制向开放型的行为监管转变,做到放得开、管得好,推进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关于《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改革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改革目标。我县实施(审批层级县级)的改革事项中,中央层面设定的有70项,直接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26项、优化审批服务35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有1项,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二是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系统配套。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四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四、组织保障。

《方案》共两个附件。附件1是《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附件2是《会同县本级涉及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分为三部分:1.审批层级在县级的,共计70项;2.改革事项审批层级在上级,有对应部门的,共计385项;3.改革事项在县级没有对应部门的,共计68项。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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