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2 08:21 信息来源:会同县教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
湘教发〔2020〕8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学校、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全面小康决胜年”根本要求,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挑战,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治理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进一步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目标任务: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作用进一步发挥。
工作措施:精心筹备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教育工作议题;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组长有关专题调研活动,调度和推动有关教育工作。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指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深化督查督办,确保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秘书处、相关处室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目标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教育系统特色,聚焦教育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2020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列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加强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工委宣传部、工委组织部、规划处、工委巡察办、教科院
3.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坚定不移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工作措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定2020年为全省教育系统“政治建设年”,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属高校开展政治建设考察、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完善高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高校配强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实现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做好新时代发展大学生党员有关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展示评比和“党建+”融合创新案例评选,加强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实现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优化教育发展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基教处、职成处、民办处、办公室
4.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教育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用好巡察成果。
工作措施: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在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上聚焦发力。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制定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通报一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实施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式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督查、考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开展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基层减负成果。试点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考察。开展“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组织“点穴式”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回头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加强政治巡察监督。推进教育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教育审计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工委巡察办、工委宣传部、办公室、人事处、财建处等
二、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5.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标任务: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化教育发展顶层设计。
工作措施:开展《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总结。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教育部部署,适时启动编制全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推动《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规划处、相关处室
6.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建立“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经费使用机制,建立“放管结合、权责明确、讲求绩效”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湖南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财政拨款、学校收费、学生资助、社会投入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督促落实《湖南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加强“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考核,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公共财政教育支出比例不降低,新增经费重点保障困难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向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内涵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外资利用工作。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责任单位:财建处
7.加强教育督导评估考核
目标任务: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优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项制度,创新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做好接受国家对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体评估验收有关工作,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实施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新一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修订全省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体系。围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儿园办园行为、新增25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中职学校办学能力、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以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等开展专项督导评估。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强化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教育督导处
8.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提升学校安全防控能力,推进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严防发生影响教育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政治安全事件,严防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减少学生意外伤亡。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省学安委协调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和督查督办,压实各地各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研制高校、中小学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完善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引,将安全稳定工作分月分类分事件分节点提前安排部署和预警提醒制度化。督促落实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责任,突出抓好校车安全、预防溺水、消防安全、考试安全等重点工作。督促各地在2020年底前,全省中小学和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达标率、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分别达到100%,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防范疫情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指导各地各高校防范处置疫情引发的不稳定。
责任单位:维稳办、科技处、基教处、学生处、高教处、职成处、考试院
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9.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目标任务: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树牢爱国主义根基,激发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思政课关键课程主渠道作用,一体化构建“十大”育人体系,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各项工作的生命线。
工作措施: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召开“三全育人”工作座谈会和思政理论课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高校补齐思政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队伍短板。建好用好全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加强省级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建设,统筹各高校网络文化资源普及和共享。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指导督促各地各校制定完善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季红”学雷锋志愿服务、“青春闪耀大科城”志愿服务论坛、“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等系列活动,以及以公民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制度自信教育等为重点的系列主题宣传。
责任单位:工委宣传部、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研究生处
10.完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目标任务:提高学校体育美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体魄强健,提高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步下降,防范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工作措施: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学校体育美育师资、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不足问题,改进体育美育教育教学及评价方式。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开展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提高,推进篮球、排球、武术等运动进校园,组团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等美育活动。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开展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督查,举办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加强健康教育特别是新冠肺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抓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建设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学校国防教育,规范学生军事训练,做好“双拥工作”。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补齐我省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短板。贯彻落实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处、工委宣传部
11.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将“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
工作措施:加强统筹调度,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下,按照开学“前”“中”“后”不同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落细健康监测、信息摸排、环境卫生、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准到县、到校、到人、到事。加强全程跟踪,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精心谋划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强化属地责任,指导各地各校错时错峰确定本地本校具体开学时间。加强疫情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推进线上教学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方式创新,持续推出《在战“疫”中成长》系列网络课堂,实现特殊时期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有效衔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和人文关怀,关心关爱教育系统一线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责任单位:体卫艺处、厅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处室
四、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12.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全覆盖”,更好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作用,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工作措施:做好教育脱贫攻坚收官工作,开展教育扶贫领域回头看与成效普查,加大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力度。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进实施“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制度,发挥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在精准控辍、精准资助上的作用,定期开展大数据比对。织牢义务教育保障网,进一步提升学位、教学、资助等“三保障”能力。聚焦51个贫困县,加大教育经费倾斜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十条措施》,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预算分配、资助标准、资金发放精准化水平,确保“应助尽助”。对因遭受新冠肺炎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零障碍入学。加大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巩固提升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成效。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积极探索2020年后教育扶贫工作目标、思路、方法和路径。持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反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民教处、规划处、厅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处室
13.推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目标任务:稳步提升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措施:指导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效果。继续做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校长(园长)、英语教师培训,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内地民族班管理。召开全省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座谈会,组织新一批“万人计划”援藏援疆教师进藏进疆,完成上级下达的援藏援疆对口帮扶任务。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
责任单位:民教处、人事处、教师处、财建处
五、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目标任务: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保教质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25万个,力争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工作措施: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对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及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幼儿园,采取回收、联合办园、委托办园、减免租金、财政奖补等方式整改转办为公办园。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公办园,鼓励和支持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建立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无证园治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监管。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宣传推广应用优秀游戏案例,根据教育部幼小衔接行动计划,研究起草我省幼小衔接实施意见,修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好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责任单位:基教处、财建处、人事处、民办处、教师处
15.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新建成芙蓉学校37所、新开工39所,“两类学校”建设达到省定标准。
工作措施:深入推广泸溪教育改革经验,召开全省基础教育改革现场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学习推广泸溪县教育改革经验的意见》。督促指导消除大班额任务较重的地区按时达成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督促各市州、项目县市区按照倒排工期计划完成各项建设工作,推动芙蓉学校内涵建设和对口支援。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乡村“两类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基教处、财建处、教师处、规划处、民教处、教育督导处
16.推进普通高中事业加快发展
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基本消除普通高中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降至15%以下。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工作措施: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普通高中发展的措施。推动各地落实《湖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重点调研指导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较低的湘南、湘西地区。推进普通高中条件保障和师资建设。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指导各地深入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督促各地综合施策,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提高至1000元。
责任单位:基教处、财建处、人事处、教师处、教育督导处
17.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目标任务: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机制。督促30万人以上人口、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的县市要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快推进三类课标的教师培训工作,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基教处、财建处、人事处、教师处
18.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方案》,修订课程方案等文件,组织省级骨干培训,推动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组织开展覆盖基础教育幼小初高全学段全学科的课堂教学竞赛,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线上教学,开展家校共育,将疫情防控知识及抗击疫情精神纳入开学第一课。探索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的方法途径,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师处、教科院
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19.加快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
目标任务:积极争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建立和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产业和教育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培育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团队,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湖南省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推动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实施职业教育“楚怡”行动计划,开展“楚怡”职教精神研究,建设“楚怡”品牌职业院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扩大中职教育学位供给,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实施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卓越高职学院和一流特色专业群绩效评价。实施产教融合工程,配合省发改委遴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县市区、产教融合型企业,启动省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标准开发工程,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专业教学团队、优秀教材、精品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职教专业师资免费培养力度,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推行任务式多样化订单培养。扩大1+X证书制度试点覆盖面,推进X证书省级教学研究中心建设,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举办“大国工匠”论坛。
责任单位:职成处、财建处、规划处、教师处
20.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目标任务:打好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战,持续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两项工程”。
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贯彻落实《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持续深化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组织高校编制2020-2025年专业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立项建设一批省级一流专业点,争创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点。认定一批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省级“金课”,争创一批国家级“金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着力优化研究生教育整体结构,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高教处、科技处、研究生处
21.提升高校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目标任务:加强学风作风建设,强化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提升高校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工作措施: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探索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引导高校科技人员回归科学研究的初心。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教育部“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支持高校申报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11”基地和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织高校强化数学等基础科学研究,支持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在高校的组织和布局,争取在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突破。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强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教育智库建设,出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科技处、高教处、人事处、教科院
22.推进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
目标任务:引导和推动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域内高校主动作为,助力将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自主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地和高端人才集聚地。
工作措施:聚焦“环境共创”“社会共治”“园区共建”和“科创共融”,充分发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学科、人才和科技优势,推进校地、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高服务科教强省建设能力。推动实施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大科城高校和企业共同申报科研项目、联合共建国家级科研平台、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推进资源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科技处、高教处、研究生处
23.推动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目标任务:规范继续教育办学行为,提高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完善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资源建设;提升开展社会培训的能力,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工作措施: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引导职业院校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加强继续教育质量建设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制度,开展继续教育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积极发展社区教育,举办社区教育骨干培训,拓展湖湘学习广场教学资源。推动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建好湖南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在线平台,办好老年开放大学。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培育终身学习活动品牌。
责任单位:职成处、高教处
2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目标任务:督促各地各高校完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切实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工作措施: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强化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统计监测。积极拓宽就业领域,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大力加强就业服务,简化就业手续,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着力推进“互联网+就业”精准服务。试点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线签约,实现全省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加强全省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对就业的影响,加大就业形势研判,有针对性地出台促进就业创业举措,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开展一批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扩大学生参与机会,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实践平台。办好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
责任单位:学生处、高教处、就业指导中心
25.加快教育对外开放
目标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及留学生管理,提升湖南教育影响力。
工作措施:优化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机制,提升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来华留学生管理,提高入学门槛,推动来华留学内涵式发展。充分发挥我省现有友好城市、孔子学院等平台的作用,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重点围绕“双一流”学科建设,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指导高校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开展境外合作交流,培养国际人才。推动高校加强孔子学院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港澳姊妹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国交处、科技处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6.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教师失范行为的查处力度。
工作措施: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精神。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将师德列入教师培训的必备课程模块,组织开展“师德巡讲”活动。推进“师德养成教育示范县市区”项目建设。大力宣传各类优秀教师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责任单位:教师处
27.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目标任务: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
工作措施: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办教师教育。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计划2020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规模达1.3万人以上,继续做好“特岗计划”、“三区”支教和“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工作,完善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国培”“省培”教师培训模式,分层分类分岗开展基于核心素养提升和行为改变的培训,加大高校教师培训力度。筹备“国培10年”总结活动。推进教师信息能力提升工程2.0计划。发挥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领航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组织长江学者、芙蓉教学名师、省内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
责任单位:教师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研究生处
28.深化教师管理改革
目标任务:加强教师管理机制建设,增强教师队伍治理能力。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乡镇中小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中小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中级、高级结构比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大“县管校聘”改革力度。规范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村小、教学点教师配备和高校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使用效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修订完善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教师处、人事处
八、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9.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目标任务: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稳步顺利实施。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具体考试办法、高考综合改革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招生考试机构和市州制定有关具体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学生处、基教处、高教处、民教处、规划处、教育考试院
30.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目标任务: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提高制度供给水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学校依法治校能力。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教育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力度,开展《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联合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出台我省教师申诉处理办法,开展高校章程建设专项督导,推动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干部学法考法、第五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和“法治宣传周”等工作。
责任单位:政法处、财建处、教育督导处。
3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工作措施:持续抓好省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规范相关程序制度,减轻基层学校和市场主体负担。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标准化、一站式审批,把审批改革与职能调整紧密结合。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电子证照建设,建好教育政务旗舰店。稳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政法处、办公室、人事处
32.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目标任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宣传,有序推动民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专项审计。着力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逐步理顺“公参民”学校管理。强化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
责任单位:民办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
33.推进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建设
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建设,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工作措施:统筹加强全省线上教学所需的手机流量、电视频道、专项经费等条件保障,整合优化省级教学平台。实施“我是接班人”全省网络育人行动,打造全国品牌。实施“网络校联体”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打造以省级名校为龙头的“网络集团校”、以芙蓉学校为关键节点的“县域校共体”、以教学点为突破口的“智能化课堂”。实施“未来教育体”教育创新试点行动,提升“互联网+教育”治理能力,探索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规划处、基教处、教师处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请示报告、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教育史志、群团建设、文明创建、信访、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处等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