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30 00:00 信息来源:
为解决公安交警宣传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宣传专干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交警部门,协助交警开展公安交通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精神;(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由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中文、新闻专业或有新闻媒体实践经验者优先;(3)年龄在20至45周岁之间(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身体缺陷;(5)持C1以上驾驶证且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有重大违法犯罪或有反党、反社会言论,及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参与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8:00—5月10日下午5:30分(周末、节假日不报名)。
2、地点: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山水龙城岔路口隔壁)
3、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测试及面试
1、理论测试。由县公安局交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
2、面试。理论测试后,按照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要求,则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由县公安局队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4、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
5、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待遇及聘用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参照公益性岗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主要从事新闻采访写作、新媒体编辑、公安内外网宣传,以及完成上级和本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月工资2600元左右(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由单位负责),另外新闻稿件或典型材料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或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采纳的将按照县委宣传部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2、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聘用期2年。聘用期满后,视平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咨询电话:0745-882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