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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同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26 09:52 信息来源:会同县司法局

中共会同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效果评估和监督,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取得实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1231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入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未有效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司法工作。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局党组会议、支委会“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会前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会议期间,党组、支委成员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依次进行深入研讨和发言,并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在规划工作、分析问题、制定决策时,确保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更有效地指导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领导班子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不够明确。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2024年《会同县司法局人员定岗定责方案》已明确排名第一的副局长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执行“四个纳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及其成员均深入贯彻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材料体现了意识形态的相关内容。党组会议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研判,以确保各项决策和措施符合意识形态导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4)个别宣传稿件执行“三审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审制”,以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由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执行情况,明确办公室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相关规定的贯彻实施。宣传稿件的制作已严格“三审制”的要求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推进不够

5)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不坚决,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差距,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全面等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会同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会法办〔2024〕6号),明确将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重点督察内容。2024年11月上旬,组织对连山乡、漠滨乡、沙溪乡、金子岩乡、县市场监管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其他乡镇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根据督察情况撰写了法治建设督察报告下发至各单位,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6)基层司法所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不够,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法治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2024年5月27日,我局印发了《会同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会司发〔2024〕5号),将乡镇法制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纳入司法所绩效考核内容。2024年10月14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会同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会法办〔2024〕6号),明确乡镇依托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法治工作作为督察内容,并于2024年11月上旬,组织对连山乡、漠滨乡、沙溪乡、金子岩乡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其他乡镇全面开展自查,通过法治督察推动司法所职能发挥。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7)督促普法考试有盲区,有的驻村帮扶工作人员没有参加普法考试。

整改情况:加强了派驻村帮扶工作人员与各单位联系,2024年普法应考人员达到了应考尽考全覆盖。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4.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的决策部署有落差

8)现仅有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人,不能满足听证时必须有4名工作人员的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统筹律师股、依法治县办秘书室持有法律业资格证书人员2名,配合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开展,确保行政复议听证人员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9)行政复议硬件设施不足,未能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

整改情况:已与市局业务部门联系,目前全省行政复议硬件设施装备未到位,未能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0)督促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不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有的单位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义务,不配合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义务,并要求行政机关接到法院发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后,必须100%出庭应诉。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5.法律顾问工作抓得不实

11)督促落实《会同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不够,大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聘请法律顾问、计付报酬、备案,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预防风险等方面发挥效能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了法律顾问考核方案及细则,加大了监督力度,要求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和重大疑难信访件处理,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共27家单位聘了法律顾问,并完成了相应的备案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2)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质效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加大一村(居)一顾问培训,并发放相关资料,及时办理新增公职律师人员手续,充实一村(居)一顾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6.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够经常

1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人民调解员的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县乡村矛盾纠纷“调解110”和边界联防联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15个边界联合调委会、1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创新纠纷调处方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物业纠纷调委会、民间借贷金融纠纷调委会基本没有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调解员能力。9月26日,以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为契机,我局邀请湖南省潭城律师事务所李泽平律师为全县361名骨干调解员开展了一次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全县各乡镇共组织调解员628名参加了23次专题培训。截至11月,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313件,成功2297件,正在调处16件。二是指导行业调解组织。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更新调解员名单,会同县金融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已调整。截至11月,行业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240件。三是强化边界联防联调。全县13个涉边界乡镇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边界联防联调联席会议或联谊活动,巩固边界“平安圈”,共调处边界纠纷45起。我局起草了《共建县域边界“平安圈”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工作方案(草案)》,报请县委政法委审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7.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有力

14)执法监督配备仅2人,且均未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存在“外行监督内行”“外行审内行”的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数量,已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工作人员配齐到位并已将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调整至执法监督岗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5)在监督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2年已清理《会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8.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效果不明显

16)每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但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管理纪律松散,案件评查的抽查比例低。换发全国统一的新版行政执法证后,县统计局没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

整改情况:2024年优化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处罚法进行了针对性培训成立了执法人员培训会风会纪督查组,并适时对培训纪律及住宿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在全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共评查了行政执法案件109件。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共组织了两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7)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充分、适用法律不完整、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在行政执法单位仍大量存在。

整改情况:已组织并实施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印制并发放了培训手册通过以案促改方式,对109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细致评查11月6日至7日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9.社区矫正工作不够严密

18)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履职不到位、宣告程序不规范、矫正小组成员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每月以会代训形式,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并派员参加了省、市社区矫正业务技能比武。对宣告书未签字及与社区矫正责任书矫正小组人员不一致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了全县社区矫正案卷自查评查工作,并做到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无脱管、漏管案件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0.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不够

19)普法教育方式方法陈旧,宣传形式单一,仍局限于传统的“拉横幅”和“发资料”,未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平台优势,普法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与县融媒体合作,在会同新闻网开设了每月一期的“以案释法”和每周一期的“法治会同 每周说法”,截至目前,已编辑20期“每周说法”和5期“以案释法”,社会效果良好。结合县内培训活动,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开放青少年法治基地,取得良好反响。利用春秋两个开学季,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进校园扎实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推动学校法治教育深入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1.单位管理宽松软

20)会议、考勤、请销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干警有的不服从工作安排,有的旷工,有的发表不当言论,有的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已将会议、考勤、请销假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纳入局绩效考核方案。截止目前,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人次,纪律作风督察8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1)对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较为松散。

整改情况:已将司法辅助人员纳入《会同县司法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考核范围,不断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日监督教育管理。办公室每月提供司法辅助人员考勤情况,把日常考勤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及是否续聘重要依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2)兼职司机聘用合同内有“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一年内超过3次后,费用不予报销”的条款。

整改情况:兼职司机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已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2023年接待客人34次,无1次安排在食堂。

整改情况:公务接待已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尽量安排在食堂用餐,目前已在食堂用餐8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4)未按规定收回辞职、调离、退休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

整改情况:明确由政工室负责回收辞职、调离、退休人员制式服装标志,并按规定收回了2024年辞职、调离、退休5制式服装标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2.廉洁风险防范不够

25)2021年5月,局机关购买矫务通支出2.28万元,用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制度,加强凭证审核把关,确保资金安全。强财经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谨细致,规范报账,杜绝白条入账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6)县公证处2022年9月开支会费5500元、公证赔偿基金2565.65元,2023年9月支付印刷费3.78万元,发票均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善审核审批手续,并严格公证处财经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7)县公证处存在工作人员有以他人名义公证的现象。

整改情况:公证员独立承办公证事项时,已按程序审批并以公证员的名义出具公证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善公证处发票审核审批手续,并严格公证处财经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8)超标配备办公设施。

整改情况:已对全局各办公室家具进行登记造册,并通过替换、调配或优化布局等措施,确保各办公室家具达到标准要求。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对照办公家具采购相关文件,严格按照采购审批流程及相关标准进行采购。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4.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严

29)2021年12月,购买电脑、传真机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整改情况:2020年7月购买智慧矫正车载监控、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已于2020年7月第23号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并录入资产系统。2019年10月购买声波盾牌,2021年6月维修更换电子显示屏,2023年12月购买办公桌椅、文件柜经咨询财政局资产股,已在账务系统及资产系统进行补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5.项目监管流于形式

30)2022年8月编制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预算没有采用当季的怀化市材料价格,套用长沙市材料价格,项目验收无参验人员签字,没有按照预算单价和完工工程量结算。

整改情况:根据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定稿后7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40%;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甲方支付项目价款的57%。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及程序支付完相关款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

31)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多以学习文件为主,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具体部署。

整改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不严谨。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重点不突出,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分管领导与分管人员之间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明确谈话重点并确保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3)有的干警规矩意识淡化,2020年来有7人次因醉驾、擅自出具公文、违规经商等问题被处分。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文件,举办干部培训班,开设纪律廉政专题课等,让干警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切实树牢法纪意识。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突出谈话重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年初已将其纳入局绩效考核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反馈问题: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7.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34)主要领导直接参加评标以及牵头抓项目。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加强项目建设、装备采购等方面政策规定学习培训,提升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装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和相关规定,局纪检分管领导和纪检专干对项目实施和装备采购等重大事项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必须就研究事项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8.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35)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无考察、公示、任前谈话等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善相关人员的选任材料。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任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6)股级干部超职数配备。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完善2024年《会同县司法局人员定岗定责方案》,调整人员配备,按职数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7)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存在一定的优亲厚友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组成员加强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加强对选人用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聘用制度,杜绝优亲厚友现象的出现。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派遣由县人社局统一执行,并派遣至我局。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8)机构挂牌不规范,社区矫正管理股超尺寸横向挂“会同县社区矫正中心”的牌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县政务中心设置“会同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整改情况:会同县社区矫正中心门楣标识牌已按要求将尺寸改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现已调整至局机关五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39)人才培养重视不够,1992年以来仅1人持有涉外公证员资格证,2018年后一直无在编的涉外公证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已安排公证处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全国公证行业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40)工勤岗位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四名工勤人员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并已提交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接受初步审查。因个别工作人员学历年龄信息需原始资料核实需核实信息年代久远,查找信息原始材料难度较大,档案资料移交工作正在推进

整改结果:阶段性整改

19.“三会一课”落实打折扣

41)2020年、2021年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0年11月、12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无主题党日活动计划,9月、11月、12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四季度没有召开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按上级要求制定详细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评议标准、程序和方法,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历次主题党日活动均制定了计划,明确活动时间、内容、形式、有步骤地开展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确保党员大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0.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巡而未改

42)上轮县委巡察指出“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时,有的系父女关系没有回避。

整改情况:调整定岗定责方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1.审计指出问题未及时整改

432018年12月审计指出的“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问题,至此轮巡察时没有整改。2021年以来将13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挤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1.95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已用局公用经费支付2021年来13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案件的办案经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严把法援经费使用关,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2.刑释人员跟踪帮教不深入

44)安置帮教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不够,对安置帮教人员走访不细致,帮教措施针对性不强,去向掌握不准,有的甚至失联多年,重点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高。

整改情况:已健全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档案,严格按要求开展走访帮教,并将帮教情况如实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要求,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水平,有力有效维护社会安定。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优化法治环境,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贡献司法行政力量,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1.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局党组以坚持不懈抓整改落实的决心,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持续深化整改,以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继续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切实成效。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懈地纠正“四风”、树立新风。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打赢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不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贯深化自我革命,严格强化正风肃纪,确保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清风正气更加充盈。

3.深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加强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引导全局司法行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8823294;电子邮箱1789270324@qq.com

中共会同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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