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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15:21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 40

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

社厅发〔202013 号)、《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

见》(湘发〔201913 号)及实施方案、《湖南省畅通职称

评审绿色通道 10 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 号)

等文件精神,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

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湘职改办〔20205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 2020 年度全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数申报要求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在空缺岗位范围内申报当年度评审职数。

(一)有空缺岗位单位的申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科学确定当年

度职称申报评审职数,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本单位《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及《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并填写《2020 年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情况公示说明》,一并报职改办审核。

(二)无空缺岗位单位的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以下情况可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汇总报省职改办申报高级职称。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文艺领域等急需紧缺人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2.开展“退多补少”工作,按退休后出现 3 个空岗报 1个参评的原则,用人单位根据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 年度事

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事业单位高级岗位 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国家已明确“即评即聘”系列(专业)除外。

(三)单列评审职数的申报

根据《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10 条实施意见》

(湘人社发〔201967 号)规定,以下情况可优先使用单位空缺岗位,无空缺岗位的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高级职称

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年度事业单位特殊情况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经县、市职改办同意后汇总报省职改办申报高级职称。

1.依托我省重点学科、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或通过省

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外引进来湘创

新创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2.在乡镇(不含城关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与基层单位签订 5 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

3.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四)有关事项

1.已聘任相应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

同层级另一职称,且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2.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按岗聘用,原则上应在本事业单位岗位职数范围内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退多补少”等使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五)相关要求

1.单位在审核本部门评审职数时,应仔细比对申报单位“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现有高级职称人数”“实聘人数”“未聘人数”“空余岗位数”等,并严格检查公示情况。要明确审核责任主体,负责审核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批准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凡超岗申报评审的,该单位所评职称不予备案。若已完成备案的,单位不允许再申报参评职称,直至超岗评定职称职数全部消化,出现空岗后方可启动职称评审。

2.单位需向职改办提交汇总后的本部门本系列 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和《 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

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

市职改办或省职改办核复的系列(专业)评审职数,按照“对

岗申报”的要求,对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差额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

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评职称。

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

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按属地原则申报参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等,原则上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此类人员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推荐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参评职称。

(三)申报要求

1 .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

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

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

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

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

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

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 .审核要求 。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 .公示要求。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规范全省高级

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 号)

要求在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

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

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评审时间要求

(一)职数审核时间

单位 7 14 日前将中、高级职数核准表、《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人员异动聘用备案表》及申报单位的《公示说明》提交至职改办,以上表格需逐页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及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职数提交市局后,一概不再受理任何职数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

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截止时间为 9

5 日,需同时提交汇总后的本部门《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湘职改办〔20203 号文件附件 5-15-2)及相关数据包。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 9 30 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 65 周岁(时间计算到12 31日)。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日,即 2020 9 30 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20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参评材料报送时间截止 9 27 日,材料有效时间比照执行。

四、 文件及表格下载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表格、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专业设置目录、职称申报参评材料要求(包括内容、格式、排序、份数等),均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统一查阅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进行了新修订,增加了服务基层内容,2020年度申报参评请注意使用新表格填报。职称初任时间为 11 1 日至 30 日,纳入岗位设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初任职称需将《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人员异动聘用备案表》及《年度考核表》(根据学历等情况提供相应年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至当地职改办,以上资料需逐页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未纳入岗位设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初任职称需将《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年度考核表》(根据学历等情况提供相应年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至当地职改办,以上资料需逐页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其中初任中级职称除上述要求相关材料外,还需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市职改办,同时要在本年度申报中级职称职数时一并申报职数,未申报职数的一律不予初任中级。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中对疫情进行充分研判,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今年职称评审任务圆满完成,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人才评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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