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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会同县50辆出租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的客运企业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09:58 信息来源: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经营会同县50辆出租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的客运企业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经营会同县50辆出租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的客运企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经营会同县50辆出租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的客运企业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1

经营会同县50辆出租车第三轮特许经营权的客运企业

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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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322日起至2021329日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4.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4110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to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会同县交通大楼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45-8823853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