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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会同县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5:27 信息来源: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关于印发《2023会同县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动物疫控中心:

根据《2023怀化市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2023会同县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附件:2023会同县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

会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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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会同县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

为掌握我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和分布状况,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消灭工作,根据《2023怀化市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实施方案》、《会同县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会同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主体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实施原则

一是病原学监测和抗体监测相结合。在做好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疫病流行形势有重点地开展感染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二是监测和免疫评估相结合。充分发挥监测在免疫效果评估、免疫退出评估中的作用,用监测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免疫政策。三是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主动监测要确保各个环节监测全面覆盖,适度将监测资源向高风险环节倾斜。被动监测强化临床巡查和报告,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及时采样监测。四是常规监测与紧急监测相结合。五是疫病监测与净化相结合。要通过持续、主动监测引导养殖企业自主开展重点动物疫病净化,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的评估和日常管理要求,组织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的评估监测和净化效果维持监测。

三、工作任务

(一)常规监测任务

1.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养殖情况,主动对接优质湘猪工程特色畜禽增量提质等重点工作,对非洲猪瘟ASF、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口蹄疫FMD、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PPR等优先防治病种和人兽共患病开展监测,兼顾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猪瘟CSF、猪伪狂犬病(PR、猪流行性腹泻、牛结节性皮肤病、新城疫、牛结核病、狂犬病、马传贫、马鼻疽等疫病监测。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血清学监测为主,按时完成市中心下达的病原学监测任务。开展非洲猪瘟进场入户监测,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对年出栏 5002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随机选场监测。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日常工作及先打后补对规模场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开展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其中春秋两季免疫效果评估的先打后补总场数不少于25%。在511月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监测,并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屠宰场、闹溪猪场、古稻家庭农场、沈卫平猪场、向阳鹅场、冲脚羊蛋鸡场、王安录鸡场、常羊农业等高风险环节设固定监测点,分别对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定期开展监测评估。

4.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掌握动物疫病流行动态,10月底以前完成5例以上临床病例的诊断检测样品和流行病学资料调查收集。无送检临床病例,可以在无害化处理场或收集点进行病例收集诊断,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追溯。

(二)专项监测任务。

1.屠宰场专项监测

项目承担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县城定点屠宰场。

监测任务:

1)监测频率:每场1/季度。

2)采样要求:当日屠宰的5批次以上猪全血样品30份、淋巴结样品30份;进出场生猪运输车辆各1辆,驾驶室(方向盘、脚踏板、车门把手、车辆挡位)、前轮、后轮、驾驶室门、防护架、侧面栏板、车尾架、车厢内部(5个位置)等各采集拭子样品1份。屠宰场累计监测组织样品30份、血清样品30份、车辆环境样品30份。

监测项目:淋巴结样品监测ASFCSFPRRSPRFMD等主要疫病病毒核酸,其他样品监测ASF病毒核酸,血清样品还需检测ASF抗体。

实施方式:县疫控自行采样(县驻场官方兽医配合)检测并按要求报送数据,并将部分样品送市复核,年终报送项目总结。

2.小反刍兽疫和布病专项监测

承担单位: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5个牛场、存栏30只以上的羊场全覆盖、存栏30只以下的羊场数的50%

监测任务:

1)监测频率:每场不少于1次。

2)采样要求:牛场,每场15份血清;存栏30只以下的羊场,全采或每场10-15份血清;存栏30只以上的羊场,每场20份血清;每个羊场需平行采集血清和鼻拭子,采样自检和送检样品不得少于监测任务分配表中布病血清学任务数,具体见附表3

监测项目:PPR病毒核酸、PPR抗体和布病抗体。

实施方式: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样及布病虎红平板的初筛。并负PPR抗体自检11月底前报送数据及总结。

3.禽鸟接触界面禽流感专项监测

承担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县另行通知。

实施地点:候鸟迁徙、栖息地,中小型水禽场。

监测任务:

1)水禽场和家禽交易市场,上下半年各协助上级实验室开展1次采样。

监测项目:AI病毒核酸。

实施方式:样品定时采集,及时送检。

4.非洲猪瘟进场入户专项监测

承担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场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监测任务: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及其周边的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生猪运载车辆开展采样。

实施方式:自采、配合上级开展采样。

(三)监督监测任务

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监测

承担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监测任务:春秋季各一次,县级随机抽查7个规模养殖场。其中:2个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2个牛羊场、2个鸡场、1个水禽场。每个规模猪场采集血清10份,环境拭子18份(出猪台、赶猪通道、病死动物暂存处、人员出入通道、运猪车辆出入通道、污水收集处6环节各3份);每个牛羊场采集血清15份、羊眼鼻拭子15份;每个禽场采集血清及肛喉拭子各15份。各乡镇负责先打后补场及中小型养殖户免疫情况的采样送检(见任务要配表)

监测项目:FMD-A型抗体、FMD-O型抗体、PPR抗体、H5AI抗体、H7AI抗体、ASF病毒核酸、H5AI病毒核酸、H7AI病毒核酸。

实施方式: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样,乡镇协助,春秋两季样品分别在520日、1020日前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送检前县级自行检测。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任务。要按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于11月底将监测数据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次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

(二)科学布局网点。根据本辖区养殖特点,科学布局采样监测点,监测点要全面覆盖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

(三)规范样品采集运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健全监测采样管理制度,确保样品信息清晰、可追溯。样品采集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好人员防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和感染。样品包装要密封完好,防止溢洒,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实验室。

(四)规范实验室检测活动。检测方法及判断标准,需严格按《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中的相关方法、标准执行。

)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监测评估结果形成分析报告递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反馈给采样场(),并指导做好补免、剔除、隔离、消毒等技术措施;监测中发现重大动物疫情以及需要快报的情形时,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