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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渣来料加工成品砂建设取水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7-24 10:19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许(202511号

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渣来料加工成品砂建设

取水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5MA4T52D49N

法定代表人:唐*贵

联系电话:137********

住所地:会同县工业集中区(连山工业园)

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渣来料加工成品建设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会同县工业集中区(连山工业园)(坐标:109°42′33.62″E,26°48′52.49″N),属新建审批类项目,主要从事废渣来料加工成品生产年取地下水7.8613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215.38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制造业用水取水方式为提水,取水口位置为109°42′32.62″E,26°48′52.59″N,退水口位于会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日退水量1.344立方米。

二、批复意见

1.原则同意该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符合区域水资源规划和配置要求,取水量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且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影响较小,论证报告表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要求。

2.同意项目年取地下水7.8613万立方米,取水保证率90%。取水口设置应严格按照论证报告表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取水井运行稳定。

3.项目用水工艺合理,采用循环用水技术,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会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退水影响可控,同意该用水及退水方案。

三、有关要求

1.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取水量和取水用途取水,不得擅自超量取水或改变用途。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加强取水量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用水台账,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水统计报表和水资源利用报告。

3.加强取水井维护,按照论证报告表中的维护方案做好日常、定期及应急维护工作,保障取水安全。

4.严格遵守取水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依法缴纳水资源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和运行。

四、其他事项

决定书有效期为5年,届满前需延续取水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若该项目取用水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及时报我局重新审查。

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会同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