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6 13:35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许(2025)13号
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办理会同县新漠滨金矿开发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56755990314
法定代表人:王冲
联系人:漆小军
联系电话:186
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漠滨村
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湖南省会同县新漠滨金矿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取水许可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会同县新漠滨金矿开发项目
2.项目位置: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漠滨村
3.建设规模:3.00万吨/年,服务期限5年
4.所属行业:采矿业B0610(金矿开采和洗选)
5.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二、取水许可相关事项
1.取水水源:矿区主井井口北西面约550m处处理后的矿井涌水(属地下水),生活用水为矿区附近天然山泉水。
2.取水量:生产用水:402.3m³/d(全部取自矿坑涌水,年取水量14.67万m³)生活用水:12m³/d(取自山泉水)
3.取水用途:生产用水用于选矿、设备冷却等工业用途;生活用水用于职工日常生活。
4.取水地点及坐标:取水口位于会同县漠滨侗族苗族乡漠滨村(具体坐标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为准)。
5.取水期限:自本决定书签发之日起至2030年(与项目规划水平年一致)。
三、退水要求
1.退水方式: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或林地施肥。
2.退水管理:不得设置入河排污口,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
四、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要求
1.节水措施: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中提出的节水措施,推行一水多用、生产废水闭路循环,提高用水效率。安装符合规定的计量设施,确保用水量数据可监测、可追溯。
2.保护措施:加强汛期井下涌水量监测,做好防排水工作;维护地面防排水工程,减少地表水渗透;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水质。
3.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处置。
4.费用缴纳: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事项
1.本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若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2.你公司应于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
3.本决定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会同县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