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1 08:46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许(2025)9号
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洗车房取水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会同石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5707475333M
法定代表人:周岳山
联系人:粟芳
联系电话:139********
住所地:会同县林城镇小寨村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会同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洗车房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取水符合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现就取水许可事项批复如下:
一、取水许可批准事项
取水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会同石油分公司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
项目名称: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洗车房取水项目
取水地点:会同绕城西线加油站(坐标:109°43′46.38″E,26°54′38.7″N)
取水水源:地下水
取水量:年取水量657m³(日最大取水量1.8m³)
取水用途:生活用水、服务业用水(洗车服务)
二、取水水源可靠性
1、项目区地下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Ⅱ类标准,经简单处理后可满足洗车及生活用水需求。
2、年取水量占会同县地下水可开采量比例不足0.01%,对区域地下水水位及其他取水户影响可忽略不计,水源水量可靠。
三、取用水合理性
1、项目用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洗车用水量0.035m³/辆,低于《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规定的0.04m³/辆,用水水平合理。
2、采取了高压微水洗车、循环水漂洗等节水措施,预计年节水量45.75m³,节水潜力较大。
四、退水要求
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及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退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对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监督管理要求
1、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取水量和用途取水,不得擅自超量或改变用途。
2、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按要求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用水数据。
3、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4、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资源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取水许可有效期为5年,届满前需延续取水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若该项目取用水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及时报我局重新审查。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会同县水利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