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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金竹镇金坪村大溪水库人行桥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8-13 08:16 信息来源:会同县水利局

会水许(202515号

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金竹镇金坪村

大溪水库人行桥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申请人:会同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2254484659570

法定代表人:沈军华  

务:主任

住所地: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

会同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会同县金竹镇金坪村大溪水库人行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金竹镇金坪村作为移民村,村民耕种需绕行大溪水库,路程达10公里左右,建设人行桥可节省8公里路程,极大方便村民生产生活。且当前大溪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水位已降至可施工水位,此时实施项目可节省近三分之一造价,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选址合理性

1.桥位处地形呈V型,地形地貌简单。

2.地质条件良好,出露地层为粉质粘土、强风化板岩、中风化板岩,其中中风化板岩为良好基础持力层。

3.桥位区无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两岸坡体稳定,场地内无活动性断层通过。

(二)防洪标准及设计

1.项目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

2.桥梁为跨径1-140m、全长184米的人行悬索桥,桥位、桥轴线与水库水流方向大致垂直,设计合理。

(三)对防洪的影响

1.10年一遇洪水时,阻水率为5.55%,未超过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暂行)》(DB43/T 388-2011)中7%的限额。

2.壅水高度0.06m,壅水长度480m,对周边涉河设施影响较小。

3.河道平均流速增加0.001m/s,变化幅度小,流向无明显改变,对河势稳定影响小。

4.一般冲刷0.25m、边坡冲刷0.16m,冲刷深度在可控范围内。

三、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

(一)工程措施

项目建成后对河道防洪影响较小,无需采取专门的消除或减轻影响的工程措施。

(二)非工程措施

1.严格按施工管理制度及设计施工,做好施工期监测。

2.及时清运弃土和施工废料。

3.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暴雨季节大规模土石方开挖。

4.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植被。

四、其他要求

1.工程建设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施工须接受水行政部门严格监督。

2.请你单位督促相关部门重新复核大溪水库的大坝高程、堰顶高程及正常蓄水位等。

3.施工期间应遵守有关规定,随时清理施工场地,减少滩面堆积施工物料,严禁向河道内抛洒施工弃渣。工程完工后,应清除遗留废物,保护水库环境。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应集中收集处理。

五、结论

该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防洪要求,同意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本批复要求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工程自身安全。

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会同县水利局

2025年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