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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委托市、县政府或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负责调解、处理和指导行政辖区内的山林权属纠纷;协助调解省、市、县际山林纠纷。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领导分工


    蒋健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林业局党政全面工作

    领导简介:

    蒋健,男,侗族,1968年12月出生,1997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函授大专学历,湖南会同人


    丁祖照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内法规、纪检监察、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办公室、人事、财务、造林绿化(含种苗)、林改、野保森保、局基地、乡村振兴、宣传、统战、宗教、信访维稳(含综治民调)、绩效考核、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创建、疫情防控、文教卫、武装、工青妇、退休干部等方面工作,负责原木材总公司棚户区一期维修加固工程

    分管局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工会计育办、造林绿化股、林改办、森保野保股、林场管理站、广坪国有林场,联系广森林业有限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领导简介:

    丁祖照,男,侗族,1972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党校函授本科学历,湖南会同人。




    杨海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法规、行政审批、林政执法、林地管理、林产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储备林、碳汇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法规股、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林地林权服务站。

    领导简介:

    杨海生,男,侗族,1973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林学院自考本科学历,湖南会同人。

    龙瑞山 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督查、山林纠纷调处、林权管理、公益林天林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资源管理股、林调队、山林纠纷调处中心、公益林天林办。

    领导简介:

    龙瑞山,男,侗族,1974年7月出生,2000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林学院大专学历,湖南会同人。



    蒲俊华 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

     负责林长制、森林防火、应急安全、防汛防灾、自然保护地、生态护林员、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生态示范县创建、河长制、田长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森林防火股(应急安全办)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长制事务中心


    领导简介:

    蒲俊华,男,苗族,1993年2月出生,2019年8月参加工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森林经理学硕士研究生,湖南芷江人。

    内设机构

    会同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 梁小良
    联系方式: 0745-8828118
    办公地址: 林业局三楼办公室
    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
    造林绿化股
    负责人: 丁祖照
    联系方式: 0745-8823764
    办公地址: 林业局五楼造林绿化股
    职能: 负责起草国土绿化相关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全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股
    负责人: 陈建平
    联系方式: 0745-8828118
    办公地址: 林业局二楼森林资源管理股
    职能: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负责人: 丁祖照
    联系方式: 0745-8824583
    办公地址: 林业局六楼森保野保股
    职能: 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协调、督促全县野生动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
    负责人: 梁小良
    联系方式: 0745-8828118
    办公地址: 林业局二楼法规股
    职能: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办结,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林业草原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6.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 丁祖照
    联系方式: 0745-8828118
    办公地址: 林业局三楼财务股
    职能: 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办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蒋 健

    电话:0745-8828118   

    传真:0745-8828118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将军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