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9 08:45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业局
关于做好会同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会同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按期组织申报。
会同县林业局
2025年6月19日
会同县2025年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办规字〔2024〕260号)、《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4〕373 号)、《湖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谁实施谁享补的原则。充分尊重实施单位或个人的意愿,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任务。自愿承担森林质量提升任务的主体,完成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补助。
(二)突出重点原则。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应根据国家、省、市、县国土绿化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重点进行布局与安排。在抚育主体上:要优先考虑国有林场、省林业局认定的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抚育对象上:优先大面积连片的;树高、径级和蓄积量退化的、病虫害损害严重的、自然整枝不良的;郁闭度在0.8以上(含0.8)的;林龄在4-14年等林分条件较差的人工针叶纯林。实行抚育间伐方式,间伐强度要求达20%-30%,并要求对林分内现有的阔叶树予以保留和保护。
(三)相对集中原则。森林质量提升小班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具备一定规模,便于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政策与结果要公开,任务安排要公平,验收兑现要公正。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主体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对森林抚育土地具有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及抚育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单位(国家机关除外)或个人。单个农户连片面积小于50亩,但多个农户连片面积达50亩(含)以上的可以联合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协议委托第三者抚育的,第三者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基本流程。森林质量提升实施主体按林地所属行政区向村申报,由村登记造册申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村、乡镇资格初审后,由乡镇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核,实施面积以验收面积为准。
三、补助范围与标准
(一)补助范围。自愿承担森林质量提升任务的实施主体,在2025年1月—2025 年12月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任务且验收合格、连片抚育面积 50亩(含)以上的可纳入补助范围,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标准(涉及采伐)不超过 600元/亩,直接兑付给森林质量提升主体。
四、实施步骤
(一)公示方案。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在县林业局网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等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政策、工作方案、申报情况、分配计划、验收结果、资金补助等内容进行公示和宣传。
(二)申报实施。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程序、补助范围、标准等相关规定,逐级申报实施计划方案,县林业局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并依照相关技术规程编制作业设计,各申报主体依照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县林业局组织林业局技术人员和乡镇林业工作人员,按照造林及森林质量提升技术规程对作业小班进行验收,并制作相关图表卡,验收结果作为兑现依据。
(四)兑付资金。根据验收结果,由乡镇造具花名册,分别在相关村和乡镇机关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林业局编制结算表,经验收人员、财务人员、主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拨付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将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项目实施主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造林绿化股,全面负责全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造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作业设计。县林业局组织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队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编制作业设计,报送怀化市林业局审批。作业设计要有针对性,要根据林分的实际情况确定森林质量提升方式和强度,同一森林质量提升主体内的不同小班,作业设计时可以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设计不同的技术指标和措施,但要高标准设计部分小班。
(三)加强进度调度。及时全面掌握2025年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档案管理。重点做好以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一是施工档案,包括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采伐许可证、施工合同等。二是管理档案,包括国家、省、市、县制定和发布的各种文件、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本级上报的各种文件和材料,工作总结,召开的会议、培训班的有关材料,自查验收报告、数据和图纸,各种统计报表,效益监测有关资料,报道的信息、简报等。三是财务档案,费用使用有关的材料。四是影像资料,收集森林质量提升实施过程中的照片等。
(五)安全保障。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指导施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