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5 09:46 信息来源:会同县审计局
为加强我县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助力实现全县审计全覆盖。根据《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范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监督控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增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快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县审计监督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下属单位较多的乡镇、县直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架构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力资源,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并报县审计局备案。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内审人员不少2人):
1.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2.各乡镇人民政府;
3.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对财政财务收支规模较小的其他部门,可以通过确定一个内设非财务股室加挂机构牌子或者明确职责的方式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三、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安排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且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工程、法律或者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包括审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对财会、工程技术、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和省、市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后续教育培训等。县审计局要结合部门行业审计,吸纳内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采用以审代培等方式,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形成审计机关监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重视内审的工作机制,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四、明确内审工作目标任务,开创内审工作新局面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时代内审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编制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每5年至少对审计对象审计一次。明确审计重点和目标,积极推动由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以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为主转变,由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和工作规划,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促进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加强国家和地方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以及年度业务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工作落实;三是认真开展所属机构领导人员和村(居)委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正确评价使用干部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促进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保证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境保护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五、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运行
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机构设立、业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指导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的行业自律和管理。县审计局要在健全完善内审机构的同时,结合政府审计或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内审机构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积极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加大审计力度,注重在揭示问题、整改问题上下功夫;要加强对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检查、指导,帮助内审机构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备案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年度内审项目计划向县审计局进行备案,便于审计机关及时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内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考核范围,同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认真吸纳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使内审工作发挥作用。各内审机构要依法主动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创新思路方法,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单位完善决策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好“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