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16:19 信息来源:
会审通〔2023〕3号
会同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起,对会同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及其技术文档)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长:胡海平
审计成员:粟泽丽(主审) 肖天宁 杨浩
廉政监督员:伍宏宇
附件:1、承诺书
2、审计“四个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会同县审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