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10: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广坪、团河、堡子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广坪中心卫生院、团河中心卫生院、堡子中心卫生院院务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三家单位已达使用年限、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DR设备及相关医疗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 设备名称 | 型号 | 购建日期 | 现状 | 所属单位 | 
| 彩超 | mylab50 | 2011.12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 彩色多普勒诊断及工作站 | 
 | 2018.01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 DR设备 | staray3000Ⅰ | 2014.07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 DR设备 | staray3000Ⅰ | 2013.12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团河中心卫生院 | 
| 生化设备 | 深圳迈瑞 BS-220 | 2013.06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堡子中心卫生院 | 
| DR设备 | 新东方1000M | 2016.01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堡子中心卫生院 | 
二、处置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回收单位,以价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设备回收资质;
- 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范处置设备,不得将设备转作临床使用。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内容,且符合DR设备处置要求。
2. 具备环保部门认可的电子废物处置资质证明。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填写完整的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3. 加盖单位公章的环保处置承诺函(明确承诺按规范处置、不转作临床使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
- 报名地点: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马仁军(县卫健局)15874540408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需在报名前到现场查看设备实物,充分了解设备实际状况及处置要求,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设备现状及本公示所有处置条款。
2. 竞价成交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三家设备所属卫生院支付设备残值款项,并完成设备拆卸、搬运及场地清理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