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10: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广坪、团河、堡子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广坪中心卫生院、团河中心卫生院、堡子中心卫生院院务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三家单位已达使用年限、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DR设备及相关医疗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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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型号 |
购建日期 |
现状 |
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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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超 |
mylab50 |
2011.12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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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多普勒诊断及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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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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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设备 |
staray3000Ⅰ |
2014.07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广坪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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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设备 |
staray3000Ⅰ |
2013.12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团河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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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设备 |
深圳迈瑞 BS-220 |
2013.06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堡子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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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设备 |
新东方1000M |
2016.01 |
已按要求完成去功能处理 |
堡子中心卫生院 |
二、处置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回收单位,以价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设备回收资质;
- 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规范处置设备,不得将设备转作临床使用。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内容,且符合DR设备处置要求。
2. 具备环保部门认可的电子废物处置资质证明。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填写完整的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3. 加盖单位公章的环保处置承诺函(明确承诺按规范处置、不转作临床使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
- 报名地点: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马仁军(县卫健局)15874540408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单位需在报名前到现场查看设备实物,充分了解设备实际状况及处置要求,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设备现状及本公示所有处置条款。
2. 竞价成交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三家设备所属卫生院支付设备残值款项,并完成设备拆卸、搬运及场地清理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
会同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