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 通知公告

会同县巫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31 08:3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会同县巫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邮编:418300

联系电话:0745-8850589

公示时间:2025331-202547

项目名称

会同县巫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怀化市会同县团河镇、金子岩侗族苗族乡、沙溪乡

建设单位

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经审查,项目位于怀化市会同县团河镇、金子岩侗族苗族乡、沙溪乡,项目占地面积53246㎡,项目总投资2732.55万元,环保投资203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团河镇官舟村污水处理站站内废水、进站生活污水需统一自流入污水处理站经“格栅+厌氧及平流沉淀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处理达标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一级标准;沙溪乡、金子岩乡金子岩、金子岩乡王家坪集镇、金子岩乡长寨污水处理站站内废水、进站生活污水需统一自流入污水处理站经“格栅沉砂池+调节池+A2O污水一体化设备+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B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恶臭、无组织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有组织恶臭需经生物除臭滤池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恶臭需采取一体化设备、设置绿化隔离带、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表4之二级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需经大气稀疏后扩散排放。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定期维护,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确保运营期厂界边界噪声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栅渣、沉砂需间断清理;湿地植物需定期收割,均即清即运,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官舟村污水处理站污泥需预先经自然干化后作为肥料回田,其余污水处理站污泥需经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脱水处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柜,需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