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湖南新有爱农业有限公司山苦瓜茶植饮及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8 17:5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湖南新有爱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湖南新有爱农业有限公司山苦瓜茶植饮及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会同工业集中区水坪溪林业产业园,项目属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增1台1.5t/h的天然气锅炉以及软水设施;2.山苦瓜茶植饮设备;3.将现有0.3t/h锅炉拆除,保留电烘干设备作为备用设备,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布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纯水处理废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天然气通过低氮燃烧后,锅炉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的位置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软水制备设备填充料和纯水制备废过滤膜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5、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运行前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登记,建成运行后应及时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报我局备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报告表自审批之日起满5年未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