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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同县委会同县人民政府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23 16:1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中共会同县委

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同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三十四):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怀化市共获得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4大类61个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合计4.3807亿元;截至2024年3月,共执行资金2.0376亿元,执行率46.51%。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37.93%;2020年度、2021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执行率分别为72.13%、42.27%,均低于当年度资金执行率目标要求。

整改目标

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提高中央专项资金执行率。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1.会同县团河镇等11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综治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审计结算,送审金额612万元,目前资金执行率已达75.94%,待审计结算后,预计执行率达90%以上。

2.会同县巫水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了审计结算,资金执行率已达84.55%,待后续部分服务费支付后,执行率能达90%以上。

验收销号意见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按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3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850589,邮箱:346983514@qq.com